

5月19日14:28分,汽车喇叭响起、防空警报鸣响,为向5.12大地震遇难同胞表达自己的深切哀悼和缅怀,国务院特设立全国哀悼日,为遇难同胞下半旗。我校师生与全国各族人民一起为遇难的同胞默哀,为生者祝福,为死者祈祷。学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校本部师生、工作人员在东陆广场默哀悼念;各学院上课的老师、学生在课堂起立默哀;洋浦校区师生员工统一在怀旧广场默哀;附中、附属外国语学校在各自的校区组织师生默哀;其他在岗的工作人员在各自岗位肃立默哀。设立全国哀悼日,为遇难同胞下半旗,这是对遇难者的尊重,也是对生命的敬畏。这必将激励中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震灾的决心,鼓舞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斗志。

5月18日,国务院发布公告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“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,可以下半旗志哀。”尽管如此,但是因为重大自然灾害而在全国下半旗,这在国内尚属首次。





